一月 11th, 2008

事故现场

看图说话, by Klaith.
NSW Police Department: Body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门最近推出一系列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主题为“Watch for cars when wearing headphones”。令人忍俊不禁的是,iPod 在其中扮演了一回“凶手”的角色,当真应了“树大招风”。

这套广告还包括另外两张,分别是受害人的头部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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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自“事故现场”

  1. 汗颜。我还以为这是行为艺术,或者是广告呢。

  2. nomal
    美國某州在幾年前公佈的一項最新法令裡規定
    濄馬路的時候不允許戴耳機聽iPod..^_^..違者罰款$100~
    也就是可以聽aPod..bPod..cPod..就是8能聽apple的~

  3. To Anonymous:
    广告,的确是广告;只不过是公益广告。

    To iFcuk:
    美国有多少人有 aPod、bPod 或者 cPod?

  4. 艺术需要,艺术需要……

  5. 恩,跟楼上的楼上同感

  6. 你就没点创意吗?到上海了?

  7. 我“感”的时候,又没有看到别人的评论罗~~~

    到拉到拉,已经上了魔鬼一样的两天班了~~~~~~

  8. 两天?莫非一天到三天你都称之为两天?

  9. “两天”这种说法不是公认的“含糊说法”么?
    不过这次我倒是精确了。。。
    所以现在是第三天。。。还是想死啊!数都不平~~~~~~~~~

  10. 放心吧,我会保佑你的~

  1. Kevin (,2008 年 1 月 12 日)

    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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