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转载》
上周六,apple4.us 毫无征兆地宣布放弃使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权协议,身为作者之一的我事先并未见到任何形式的讨论或通知。而 woody 君的逻辑也罕见地紊乱了一把:表示“做出这一决定有保护自身版权的考虑”的同时,又写道“和‘版权’也未必有关”;强调“不鼓励转载”之后,却在页面底部明确“请勿转载”——避而不谈“版权”的法律概念,更像是在为自己刊登的翻译文章做开脱。
众所周知,国内的网络人士大多急功近利,恶性转载比比皆是,单以 Mac 界为例,远的有 osxcm.cn 不注明出处大量使用 applewoods 文章,近的有 WeiPhone 厚颜无耻直接剽窃(原文链接)。作为特定领域相当杰出的网站,apple4.us 在这方面想必也颇受欢迎,恐怕有鉴于此几位核心人物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然而正如有读者诘问贴张“封条”能否真正杜绝转载行为,在雇得起专职律师前,这声明虽不至于一纸空文,却的的确确防君子不防小人。由此看来,其作用大概仅限于表达对“转载”的态度,不但深恶痛绝,而且身体力行。但是进一步讨论,如果只是因为网站公开面向网友,以及允许网友使用链接,便可称为“开放”,那么不免小看了互联网诞生的本意,还将“开放”的标准放得太低太低,Cory Doctorow 曾说过:“比特就是用来拷贝的。”
提供有限的善意转载,或者法律容许程度内的转载,除了是对互联网“开放性”的尊重,同样是思想交流的需要。我还记得在松江时,通过上外的教育网要上 apple4.us 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刷新几个小时都一片空白,应该感谢 Google Reader,应该感谢饮水思源的讨论空间,没有转载我便看不见说不了——对于网络多家分治的大陆,“转载”无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而 Creative Commons 的横空出世,既迎合了网络时代的新特性,也为网络作品拷贝的合法性做了法律准备,或许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另一个问题在于,我的 blog 文章均基于 Creative Commons By-NC-SA 2.5 中国大陆协议发布,apple4.us 的新政策将禁止我“一文多发”,这对我来说无异于彼处的“尸位素餐”。
有人说:“模仿是最真诚的赞美”,有人说:“apple4.us 是文化奸商”,羽翼已丰的 apple4.us 可以不需要,可以无所谓。不过我希望它仍然能够保持网络时代真正的开放态度,因为它无须害怕,别人复制得了文章,却一辈子复制不了那些朝气蓬勃、观点独到、思维敏锐的作者们!
2008 年 8 月 17 日更新:昨晚和 apple4.us 的同仁沟通了一下,了解到做出这一决定的艰难,但是某些网站的做法实在让大家忍无可忍——所以无须再忍了。事实上,我也并不打算改变什么,只是单纯表达一下我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同时会服从多数的决定。相对而言,我更为乐观一点,坚信什么都将往好的方向发展,有一天 apple4.us 仍将选择 CC。
共有 9 条评论
我有话要说!


当时看到Apple 4 us这个决定的时候也很吃惊,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样自欺欺人的事情。一是改变不了被抄袭的命运,二是阻碍了自己与别的blogger的交流——如果这样的交流被认为是没有意义的话,未免有些过于自得了。
放弃CC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同样深感遗憾……
你提到了“apple4.us 的新政策将禁止我“一文多发”,你发文问apple4.us收费了吗?,没有收费哪里来的版权。
你可以先看看 Wikipedia 对版权(著作權)的定义,无论是否向 apple4.us 收费,我对自己的文章都有版权。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将一部分权利出让的 CC 协议。
而一旦 apple4.us 放弃 CC 协议,改用“All rights reserved.”,根据我使用 CC 协议中的 ShareAlike 部分,便无法合法地使用我的作品。如果我希望继续在 apple4.us 发表文章,就必须将其作为商业应用——结果就是我无法再向其他商业报刊投递-_|||
其实想禁止转载的最佳方式是用GFDL,谁要转载就用GPL式的许可来污染它。
谢谢指教,有空我会看看 GFDL 的……
1 apple4.us 本身的做法就有问题,其实apple4.us 里面翻译的文章应该还占多数,本身就不拥有文章的所有权,说到底只不过是翻译而已,而且还不知道是否全部都是经过授权的翻译。
2 apple4.us 本身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如果原创的文章版权应该还是归属原作者所有,也就是本身apple4.us 应该没有这个权利去规定能否转载之类的。
1、国内的《版权法》比较奇怪,这方面我觉得还需要由专业人士来判断;
2、目前主要在 apple4.us 发文的,仍然是几位创始人,这方面其实在他们看来不成问题——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没有公开讨论,后来在与我的沟通中也表示“想走不会留我”。
[…] apple4.us 当 apple4.us 刚创立的时候,我并未给予特别的关注。然而随着作者群的庞大,以及我加入后与他们线上线下的交流,使我不得不对其刮目相看。创始人始终坚持播散信息、传递思想、创造价值的远大理想,帮助 apple4.us 迅速地大放异彩。虽然发生过放弃 CC 协议这类不愉快的事情,但其作为 Apple 相关 blog,大陆第一的地位实至名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