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来自 apple4.us 发布《戴尔的数字娱乐野心直指苹果 iTunes》后我与 Lawrence 的争论。文中有句话这么说:
当天晚上乔布斯对他言语粗略地说:“大家觉得你有时就像得了躁狂抑郁病…… 我想我应该让你离开这家公司。”
我当时觉得不妥,因为大陆医学界已经摒弃了“躁狂抑郁病”一词,而改用双向情感障碍(bipolar disorder),有最新的《精神病学》教材为证。即使在国外,“mania-depressive disease”也已经很久不为人提及了——几乎可以认为是被淘汰的专业术语。而英语原文的“mania-depressive”,与其说是 Jobs 对精神病学的一知半解,毋宁认为他是在形容对方的“精神失常”。正儿八经地翻译成“躁狂抑郁病”,哪怕是加上“像”,也不免和当时的情形有所出入,更与后文口语化的“‘神经病’”难以呼应。
接着 Lawrence 反问我,应该怎么翻译。事实上,那时我就想“疯疯癫癫”也许将是不错的选择,可惜一直纠结于对“癫”这个字的理解上。这几天写文章时,偶尔发现一些证据,证明我的想法大致正确。中医典籍《难经》云:“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疾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倨贵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疾始发,意不乐,僵仆直视。”根据其描写的症状,能够肯定:所谓的“狂”,便是典型的躁狂发作;所谓的“癫”,便是典型的抑郁发作——一直以来我对“癫”的认识被一举推翻。
“大家觉得你有时疯疯癫癫……我想我应该让你离开这家公司。”如此翻译,既清楚表明了 Jobs 的意思,又与下文的“神经病”妥帖相对。毕竟,教主老人家他不是位专业的精神病医生。

您阿是有心培养”翻译”的三产阿?…
我现在什么都干……
的确很多时候找到了一个词的“正确”甚至“精确”的翻译并不就能够给整个句子和文章带来一个正确的翻译。因为在任何语言的翻译里,语境的映射(la cartographie des langues scénario)都是整个翻译活动的核心。也就是说,同一个源语言语料,在上下文不同的时候,就必须转换成不同的、对应于相应语境的不同的目的语言语料。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让整篇文字实现在目的语言中的语境融合(fusionner dans les langues scénario de la langue cible)。通俗言之,也就是说目的语言的读者阅读同一段文字时会因同样的缘起肇发同样的情感(la même réponse soulevées par la même chose)。
原文当然也提及一个专有名词的时效性问题,因不懂医的人自然不知道某专有名词如“躁狂抑郁病”已在学界为人摒弃,而在口语中仍以原义大用特用。恰似中文之“神经病”其实多数是指医学上所谓“精神病”——行为与常人迥异,而实则肉体无病全因心理所致之疾(和正经的“神经病”——神经系统的毛病属肉体疾病如坐骨神经痛有本质区别)——的大谬是一个道理。民间的说法总是比学界慢上很多拍的,这是名词语义变更的延滞现象(le retard des changements dans la sémantique des noms)。
当然,咬文嚼字绝对是翻译家的基本功。zweifeng君已有大师之象,此无疑也。
又烦劳学长费心指点了……
虽然我无心成为“大师”,但是总会执着于一些东西^_^
由此可见,翻译真是个大学问啊!!!
hey thanks for today
To chloe:
的确如此。
To kianfish:
不用谢~
既然牵涉到中医的术语,忍不住出来聒噪几句。
先把《难经·五十九难》翻译下:“狂癫这种疾病,怎么具体分别呢?是这样的,狂疾发作以后,睡眠少且不感到饥饿,认为自己是贤人、聪明人、权贵,妄自欢笑、高歌,到处奔走不停止。癫疾发作以后,闷闷不乐,倒在地上,两眼直视”。张兄把狂证归为狂躁,癫证归为抑郁,大体上是不错的。
但是关于翻译的问题,却有几点值得商榷。
第一,张兄认为apple4.us把“mania-depressive disease”翻作躁狂抑郁病不妥,是因为用了淘汰的专业术语。但张兄把难经作为理论依据,翻作疯疯癫癫,实际上与apple4.us犯了同一个错误。因为现代医学并没有把狂和癫引入定义范围,狂和癫除了中医外,也差不多处于淘汰术语的范畴。
第二,张兄所举的例子为狂和癫,但最后翻译却成了疯疯癫癫。大概张兄自以为“疯”等于“狂”,其实不然。《集韵》:“疯,头病”,《字汇》:“疯,头疯病”。疯在古代的含义其实相当于现在的头痛,尤指偏头痛。《难经》是汉代的书,同属汉代的《说文解字》中没有疯字,而《集韵》已经是北宋的书,则疯与狂意义相近,更是后世的事了。张兄既然举了汉代的例子,就不应引入后世的词。况且汉语中本身就有癫狂一词。
第二,张兄认为躁狂抑郁病不口语化,但疯疯癫癫虽然口语,普通读者却不能领会其中疯(狂)与癫的区别。
第三,乔布斯所谓的“mania-depressive disease”,其实并非要表达躁狂或抑郁。他更多是着眼于躁狂与抑郁交替发作,不能维持同一种情绪。故翻为“性情无常”应该更能契合乔布斯想表达的含义。
沈兄学贯中西,通古晓今,的确不同凡响!只是“性情无常”嵌入口语化翻译未免太过正式,不如译成“大家觉得你做事太没定数”或类似的话即可。
To 沈成:
又劳烦您码这么多字指教了。的确有点想当然了……
To 高博:
“做事没定数”和“情绪不稳定”,感觉仍然有些区别。
或者这样,像神经病那样性情无常,或者像神经病那样喜怒无常?
意思顾及了,却又不够简洁……
也许可以翻译成“你真是个神经病”^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