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3rd, 2009

一个忠实果粉的无奈

苹民论道, by Klaith.

在任何场合,我都从来不会掩饰我对 Apple 的喜爱,但却始终不屑于“果粉”这一称号,因为它给我的感觉太“Apple snob”。然而拜读 bao3 的《对于忠实果粉的无奈》后,我突然想借该身份写些什么。当然不至于学当年舌战老罗,那次输得我丧失所有与别人搞这方面论战的信心,而且难免一同落下“没有技术含量”的把柄。

知人论世,bao3 是谁?其实我并不非常清楚,只不过 Twitter 的 @terryxxy 时常提及,知道此君在 Blackberry 方面颇有造诣,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便是:“爱生活,爱黑莓;漫漫的黑夜有BlackBerry,长长的生命历程有你;这是生活,这是希望,这是理想。”比较之下,我把 Mac 当老婆的想法就低俗多了。虽然他一再强调自己不仅仅是单纯的“莓控”,我倒不介意承认我是个纯粹的“果粉”外加“萝莉控”,尽管出身贫寒的我也曾玩过黑莓和多普达的几款智能机,但遗憾地均未能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正如之前所言,我无意一一驳斥全文,一来时间有限,二来大部分内容我也举手赞成,可试图以长篇大论的陈词滥调来说明 iPhone 的技不如人,毫无说服力。iPhone 有自己的优势吗?Storm、Bold 有自己的劣势吗?如果 bao3 君大手一挥说 BB 没有任何缺陷,那咱俩不如一块洗洗睡得了;倘若 bao3 君同样觉得 Storm、Bold(差点想缩写成“SB”)有些许不足,那么以 iPhone 之长攻 BB 之短又如何?世间本就没有量化指标评价互有胜负的两款手机孰强孰弱,你可以说 iPhone 只有三个优点,我照样可以说 BB 顶多提供了我一个廉价的随身 Twitter 解决方案。为此,Terryxxy 严肃地告诉我 BB 的低端机型和高端机型相差甚远,那我还告诉大家 iPhone 的低端机型和高端机型普通应用几无差别。既然如此,凭什么就说 BB 一定强过 iPhone?

说实话,我觉得 bao3 该是个讲道理、明事理的 geek,写下该文不过源于与个别“果粉”的冲突。有些“果粉”说话的确不动听,甚至让人窝火,我猜测 bao3 遇到的想必是后者,从文章略显紊乱的语言逻辑便可窥一二,而且随着行文的展开,批判个别“果粉”变成批判忠实果粉,进一步转为批判一切果粉——他无奈的同时,我也不得不深表无奈,即使我对自己的理智有足够自信,总难逃被批的命运。何况在谈及的诸多问题上,我亦有自己或许不太成熟的见解,谁是谁非尚未可知。

王峥在其《少数派广告》一书中曾经讨论过如何辨认“小资”的方法,他们统统是道具派,他们的“酷”可能来自服装,可能来自球拍,可能来自收藏的 CD,却绝对不可能来自独立的学识和见解。部分“果粉”不外如是,依我所见,bao3 君的本意应该是提醒这群家伙“山外有山,楼外有楼”,然而历史一再证明,主观色彩过分浓郁的话题无论怎么辩来辩去,真相总偏偏“犹抱琵琶不露面”。因此适当提点即可,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好,何苦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就让时间来见证最终的结果。

Back Top

回复自“一个忠实果粉的无奈”

  1. 3gs的用户体验实际上市面手机中是最好的, 可惜使用人数太多, 导致它不酷了, 于是很多nerd为了维持自己与众不同的形象, 开始推荐黑莓和gphone. 这个现象是apple走下神坛的营销失败?还是公司扩大用户群像M$一样赚大钱的变革契机?

  2. 辩论通常都会往非理性的方向发展, 但辩论恰恰是最需要理性的. 所以, 一般不参加任何辩论.

  3. 我们需要多元价值观。

  4. To darthtong:
    Apple 的“酷”与其说是刻意营造的,我更倾向于是 Jobs 自身性格使然,这个好事做尽、坏事做绝的家伙始终在贯彻自己的哲学思想。因此当两位 Steve 以创造所有人都能使用的个人计算机为使命开启 Apple 历史的时候,你很难说现在的 iPhone 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

    To Todd:
    浅尝辄止,浅尝辄止。

    To allen:
    你最多元啦~

  5. 谢谢 refer 我的主页和twitter,其实bao3和我那篇文章相比,是偏激了点。

  6. 哦 没啥 其实所有功能 老牌的palm和windows mobile 都能实现

    比如twitter 我用pocketwit 不比iPhone客户端差吧

    那些骂windows mobile 黑莓 系统的iPhone用户 显然是没有

    钻研精神的 根本玩不转wm bb

  7. To Sunny:
    有啥好谢的^_^
    我也很偏激,或者说偏执,只有偏执狂可以生存嘛。我只是投机取巧,想尽快结束这一无底话题。

    To insway:
    无地自容……我的 8700G 玩了几个月,实在玩不出什么东西了-_|||

  8. 呵呵,觉得没什么意思,不值得争下去,各有所长,各有所爱。 我承认我很喜欢黑莓,但我绝不会把 ip.说得一文不值。也许下一个选择就是 ip.但那也不代表我就不喜欢黑莓,或者说黑莓和 ip.比是一文不值。

  9. 真的是沒必要爭論下去。喜歡什么,就用什么。
    這些部落格主真的很閑,klaith好樣的!

  10. 十分同意你的观点。

    我现在也不和别人讨论apple的事情了,觉得自己辩解的很累,很无力。“果粉”这个词也很不喜欢。自己喜欢就好了。

    不过“道具派”却是第一次听说,很形象。

  11. To Szq:
    建立在“喜欢”上的比较,毫无意义。

    To dupre:
    谢谢~

    To Mianco:
    从一开始我就不向任何人推荐 Apple 的产品,因为我知道并非所有人都能像我们这样快速地融入新事物——因此的确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
    当年看到“道具派”的论述,还真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_^

  12. 我期待你八卦一下哈根达斯白熊八宝光明大头诸如此类 应景的东西 来给我准备一下我即将战的上海高温 = =#
    或者 尿毒症也行……

  13. 最近倒是一直沉溺于紫雪糕。

  1. 没有任何引用。

发表回复

Back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