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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百度

麦麦一直喜欢听技术人士发言,因为他们说话实在、有内容。这不,百度 CTO 刘建国的发言就一针见血地指出“Google 抄袭百度”

如果要说抄袭,其实 Google 也抄袭了我们很多东西。……。我们有新窗口打开功能他们没有,他们后来也学习了。从这个意义讲,他们也是抄袭。不过我们尊敬 Google,觉得搜索业界应该朝着培育市场的方向努力。

麦麦倒吸一口冷气:“我的 blog 也有新窗口打开功能,我竟然也抄袭了百度!”


共有 4 条评论

  1. QS July 22nd, 2006 5:12 pm

    没错,的确是抄袭了,

    只是不能说“我的 blog 也有新窗口打开功能,我竟然也抄袭了百度!”

    而是应该说你抄袭了某个你见到过的且有新窗口打开功能的BLOG。(如果你原本的BLOG没有这项功能的话。如果就有,那就该干吗干吗去,别在这里玩偷换概念的无聊游戏。)

    GOOGLE原本没有新窗口打开功能,BAIDU就有,之后……GOOGLE也有了。

    这,

    是事实。

  2. Klaith July 22nd, 2006 7:02 pm

    那我应该说抄袭了 HTML 的创始人,因为“target=”_blank””这个属性是他定义的。
    在我知道有百度之前,我就知道可以通过偏好设定让 Google 在新窗口显示搜索结果,所以所谓的“Google 抄袭百度”,只是痴人说梦而已!

  3. QS July 23rd, 2006 11:23 am

    没错,因为“target=”_blank””这个属性是他定义的。

    所以凡是使用HTML的人已经不仅仅是轻度的抄袭了,而是完完全全的在使用了他人定义好的东西。

    如果你只执着于抄袭是个贬义词的话,我倒也不建议改用借鉴。

    因为我执着于的是真相,

    也就是“GOOGLE原本没有新窗口打开功能,BAIDU就有,之后……GOOGLE也有了。”这一事实。

  4. Klaith July 23rd, 2006 11:42 am

    第一,我并执着于真相,我只执着于某些人说的话;
    第二,你所谓的“真相”并非真相,因为 Google 打开新窗口的功能一直都是可选项。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