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民论道”的归档文章
不写 blog 写 Word
前不久我还在思索本站的将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就立即证明我不过是杞人忧天。因为他们深知这活的份量,所以出于好心早就为我准备好了关门大吉的台阶,甚至确确实实地开始身体力行了。
偏偏现在的我不想领情,可是前有政府机构,后有毛主席的谆谆教诲“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通信管理局真要“好意”到底,哪怕像我这种宰过家兔、屠过白鼠的健康书生,也万万不忍心让其付诸流水,何况人家白纸黑字整整七年有余,良苦用心实在可见一斑。
于是琢磨着能否达成那四条要求。打本站开设以来,我便多次表明自己并非专业,无奈条件三让我再次重新认识自己,我压根连业余都算不上。cathayan 说他的 NucleusCMS 记录不全面,但 WordPress 同样全面不到哪去,要是谁踌躇满志正要向我叫板,突然内急,别人只道是在我 blog 逗留甚久,会如何猜测此君的“阴谋”呢——光想想就令我毛骨悚然。因此跑个题,建议 WP 团队设计个访客状态功能,比如“在线”、“离开”、“马上回来”之类,省得有人跌进厕所却怪我“安全管理制度”不严。
条件四则提及“有效管理”,我颇有信心,尽管当年我深受 spam 之苦,但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可惜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纵然我相信来访的诸位没有发布虚假消息和非法消息的“害人之心”,通信管理局并不会以此作为理由放弃对各位的“有罪推定”。既然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致敬,一向热爱它们的我自然也无可挑剔。我会努力赚钱,雇几位“管理层”;再不济,我拼死拼活守它个 24 小时!
然而不得不承认,给公家办事的考虑问题毕竟周到,建议我们不写 blog 还可以在 Word 里写好发给朋友讨论。剩下的唯一问题是,我租得起虚拟主机,买不起 M$ 的 Word……
另及:写完刷新,发现 zousuper 那篇文章已经 404 了……
4 条评论叹息之墙
这次撞墙的,是深受国内高端用户青睐的社会化相册 Flickr。
水源曾经有人说过:想证明 GFW 的存在,和证明上帝的存在一样困难。因为我们的领导总是理直气壮、信誓旦旦地说党和政府没有限制人民的网络访问自由,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完全相信国外网站事不关己的声明,所以究竟是谁让我们上不了网,这是一个问题……然而,GFW 的大名能够从无到有,能够为不少人承认,能够丝毫不见消弭迹象,实在不得不让人上心——这玩意儿大概的确存在。
一直以来,我虽然不赞成 GFW,但也并不十分抵触它。对于一个“防菜鸟不防高手”的信息过滤器,即使如我非科班出身,同样来去自由,只是徒增些许麻烦:网速慢点,内存占用多点,连接成功率低点。可是一旦我坚定地试图访问某个墙后的网站,我仍然会毫不犹豫用软件来突破它,从而将某些人自以为是的良苦用心抛诸脑后。
于是 Technorati 进去了,进去后还不忘以德报怨把老徐的博客排到全球第一名;sourceforge.net 进去过,好在后来愚蠢的混蛋们找不到“莫须有”的帽子;Blogger 进进出出都 n 进宫了;Opera 社区似乎连翻身的机会也失去;就在刚才,我用于搜索相关链接的 Google 一并阵亡;当然,击坠名单远不止它们。也许我依然会无动于衷,不过有人告诉我:GFW 的信息过滤只是其作用的一小部分,最大的作用在于帮助国内网站、服务对抗国外竞争者。我不是鲁迅,不像他“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国人”,但是如果动机真是这样,恐怕鲁迅先生在世亦揣度不得。
keso 怒不可遏地“问候”GFW,Flickr 中文网作悼诗一首关门大吉,我还能继续对着墙叹息吗?
21 条评论新的生活方式?
当看到邓铮抱怨不习惯 Mac,甚至不得不尝试“‘精英’的苹果生活方式”时,心里不禁有丁点感同身受。
我买 iBook 前,对 Mac 的了解少得可怜,除了店头那本介绍 Mac OS X 的小册子以及 Apple Ⅱ 曾经的辉煌,基本一无所知。但当时的我,偏偏天真地坚持能把冷冰冰的个人电脑做出“糖果”感觉的公司一定不会徒有虚名,所以就捧回来了。
两年多来一直用,却似乎没有什么太大改变。过去我在 Windows 上上网、码字、做作业、听音乐、看电影、打游戏、安装各种乱七八糟的好玩东西,现在我在 Mac OS X 上依然上网、码字、做作业、听音乐、看电影、打游戏、安装各种乱七八糟的好玩东西——谈不上“新的生活方式”,更别提专属于“精英”的生活方式。虽然同样存在这样或那样的“Mission Impossible”,也常常烦恼游戏选择过少、不能使用网上银行等问题,但懒惰如我都成功回避。何况使用 Intel 芯片的新 Mac,双系统或虚拟机便可轻易解决,着实羡煞本人。
不过并非毫无变化,至少我不必再关注每周的病毒快报……当然这个不是重点。在这么个“封闭”的操作系统上,我第一次尝试自己编译软件,第一次学着写简单的脚本,第一次架设简单的 AMP 服务器。我的音乐库从未如此井然有序,我的桌面从未如此整洁清爽,我的幻灯片从未如此华丽细致。更爱上了 ComicLife,爱上了 Quicksilver,还有很多很多优秀的软件……
归根到底我和邓铮的区别在于,刚开始当我找不到盗版软件向程序员表哥诉苦时,他没有不负责任地要我换一种生活方式,而是要我试着融入 Apple 的圈子。
12 条评论我看 DRM-free
EMI 的一小步,也许的的确确会成为国际唱片业的一大步。各大收费音乐下载商还在四处推销自己的版权保护机制如何可靠,EMI 和 Apple 却反其道行之,宣布将在 5 月率先于 iTunes Store 发售 DRM-free 音乐,完全自由转换、自由播放,价格上浮 0.3 刀,相应地码率提高至 256kbps。
EMI 此举的动机无从考证,大概和教主大人的《Thoughts on Music》有点关系。如果说 Jobs 声称始终支持 DRM-free 是为了应付在欧洲层出不穷的麻烦,听听就好,但是对于 DRM 几乎没有能力阻挡盗版行为的评价货真价实。如此背景下,若许以更高利润,EMI 也愿意做个顺水人情,毕竟增加的成本基本在 Apple 这边,它仍然可以像过去一样坐收分成,而从 TUAW 的反馈来看,似乎大多数网友都持肯定意见,这种既实惠、又得民心的事,何乐而不为?
除去摆个高姿态给北欧诸国瞧瞧,Apple 方面所考虑的问题就绝不仅仅如此。
首当其冲的就是盗版,DRM 不能防止盗版流行并不说明 DRM-free 不会导致恶化,TUAW 同样有人发出 BT 随时待命的不和谐论调。因此先挑选一家意向接近的企业试验颇为必要,相同的手段 Apple 更是屡试不爽。
其次是价格,单首 0.3 刀的差价谈不上离谱,数量一多却也不算小数目。虽然我认为乐意花 0.99 刀买首歌的主,不见得会为了 0.3 刀和 iTS 分道扬镳,但是难免造成一部分用户因为长期利益流失。好在 Apple 保留了 0.99 刀有 DRM 的音乐,弥补这类顾客的需要,相信这次的 DRM-free 变革暂时难以对 iTS 的销售形成冲击。
最后要谈的,是不少人在意的问题——iPod。DRM-free 意味着 iTS 发售的歌曲可以在任何 DAP(Digital Audio Player)上自由播放,iPod 不再是唯一选择。作为 Apple 现时期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它无疑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很大一种可能如 jusofie 所言,Apple 足够自信,自信 iPod 仍将领导国际 DAP 发展趋势,自信 iPod+iTunes+iTS 模式才是真正的成功原因。另外个人以为,躺在 iPod 这个篮子里时间久了有百害而无一利,与其等待 M$、Creative 之类的对手追赶,不如试着自我施压,考验产品在不利境地的表现,以及企业多点盈利的能力,这是每家成熟企业的必经之路,Apple 概莫能外。
另:我一直反感那些固执地认为 FLAC(或其他什么的无损格式)就一定比 AAC 音质好的家伙,毕竟音质不完全是单单由文件格式决定的。TUAW 有网友给出了 ABX 盲听试验,一看便知究竟是优越感作祟还是安慰剂效应!
暂无评论给 i’m 活动泼泼冷水
最近 M$ 发起了 i’m 活动,活动的核心是如果用户在自己 WLM 8.1 的昵称中添加特殊代码,M$ 就会根据你的使用情况给相应的慈善机构捐款。一时之间,我的 MSN 上出现了大量 i’m 绿色小图标。
不过,台湾有网友撰文质疑本次活动,其中有几点表示认同,比如活动仅针对美国用户,比如大多数参与机构都是美国国内机构,比如捐赠资金只是软件广告条的收入,比如统计标准不甚明确。尽管个人也觉得该活动的行销成分远大于慈善色彩,但是我并无意反对大家“加入”,毕竟体现了各自的爱心,实在没理由泼冷水。
然而诸位仅仅希望单纯地表现一下爱心吗?如果答案是否的话,又何苦局限于毫无用处的 i’m 标志,浪费更多的时间在 WLM 上?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向国内机构捐款,参与国内的活动,担任志愿者……哪怕只是上海交大亲青关爱青年协会的一名成员,同样是以实际行动支援慈善事业,比添一个简单的图标都来得更出色、更有意义!当然,如果能有国内的机构加入 i’m 活动,我也一定会在我的昵称之后加上它的代码。
9 条评论扯扯客服
美国《商业周刊》于 3 月 5 日评选出美国客户服务最优秀的 25 家企业,Apple 排名第 18 位,原因是它的电话支持和自动电话系统极其出色。BW 和专门从事顾客满意度调查的 J.D. Power & Associates 合作,同时调查了三千多名读者,以相当严谨的态度完成了这张榜单。
Apple 的各项得分其实不高,服务指数(Service Index)更是落后排名第一的美国汽车保险公司将近 120 分,除去近年的 iPod 电池更换风波,所在行业也有其特殊性。我们可以注意到,榜单包括 5 家汽车制造企业,4 家零售企业(含超市),3 家宾馆服务企业,保险、汽车出租、运输、金融行业各有两家入选,而电子(器)产品行业中唯独 Apple 榜上有名。根据 BW 的甄选方法,为了消除各行业客服本身的差距,各行业的客服领头羊都可获得额外加分,我相信这也是 Apple 及无线通信服务商 T-mobile 成功上榜的重要因素。
我有个朋友曾经在微创担任过 M$ 的技术支持,他不止一次向我抱怨自己的工作——当用户吝啬地使用一句话来描述不明不白的问题,当用户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当用户长篇大论偏偏不谈实际问题——的确是件很窝火的事。无奈这就是行业本色,它们的客户群巨大,又不可能强迫他们学习这个、学习那个,所以遇到稍稍有些“技术含量”的问题,企业往往就需要照单全收,还不得不应付各种各样的奇怪情况。以此观之,它们的客服不尽如人意似乎情有可原。
不过这并不应该成为类似行业客服糟糕的借口,毕竟再难做,Apple 和 T-mobile 都做到了。“态度决定一切”,即使无法让所有人满意,至少也应该争取让大多数人满意,或者寻求更具特色的用户体验,不是吗?
暂无评论再谈招行网银问题
洋洋洒洒写过一篇文章支持徐继哲的“致招商银行的公开信”行动,感觉欲言未尽,只怪自己现在一写东西就思路紊乱、丢三落四,所以决定再随便聊聊,算是查漏补缺。
发起这次活动,我相信徐先生的本意是改善国内自由软件用户的使用环境,促进自由软件在国内的推广。而我之所以乐于参加的原因,则是这一倡议的确能够方便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除了自由软件的支持者,还包括 Mac OS X 和 Windows 下 Firefox 的用户。ActiveX 控件的缺陷更是“罄竹难书”,最近的支付宝就是个榜样(和 Paypal 简直天差地别),我也坚信招行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声称自己的控件万无一失。
cathayan 在谈论 YouTube 的成功时曾经说过:“成功的东西必须考虑到最细小的部分……任何成功的法律都是用来保护小部分人的,它的标准语法应该是‘不得通过法律限制××权利’;同样地,软件和服务应该‘不得阻碍Linux和Mac用户的使用’。”招行为什么不试着接受更可靠、更标准、更大众的解决之道呢?事实上,紧守 Windows 平台不放的招行和那时的 Hotmail 毫无分别——既然可以认定 Hotmail 歧视中国消费者,难道就不能指责招行歧视非 Windows 或非 IE 用户?难怪同样身受其害的香港朋友都要疾呼:“有没有‘电脑平等条例’?”
可是招行仍然可以有恃无恐,本来舆论监督效力大多国人便不以为然,更关键问题在于国家法律:一来缺乏对“歧视消费者”的规定,导致无数外企(比如柯达)在国内肆意妄为;二来招行一旦以“技术难关”为借口加以搪塞,就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根本无能为力。今天顺便咨询了一下学法律的同学,他个人觉得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至少《消法》)来解决,也相当棘手。我当时提出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或许有用,但立即因难以举证被否决……
啰啰嗦嗦讲了半天,无非是倒点苦水,希望招行能够大发善心做做好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正如 cathayan (没错,又是他)所言,我欣赏招行,所以我才愿意一提再提,换了其它那些只会圈圈钱、炒炒自己的所谓“大银行”,恐怕大家连理都懒得理。最后,我还想赠招行一句话:“与其亡羊补牢,何不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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